(1) 工作不要妨碍原来的留学活动。
(2) 课余兼职的目的是为了补助留学中的学费及其它必要的费用。
(3) 所做的工作不是在风化场所或涉及败坏风俗的工作。
(4) 兼职的劳动时间有一定的限制,其限制如下:
兼职的种类,按人数多少顺序分别为;饮食业、语学老师,打扫,营业贩卖业等等。
决定兼职工作选择的注意事项:
(1) 是否妨碍学业(夜里是否工作到很晚,是否对第二天的学习有影响)
(2) 工资,支付工资的方法(税额、当天支付工资、周末支付工资、月末支付工资等、支付现金、银行转账等)
(3) 工作内容是否安全(是否有发生事故的可能,万一发生事故,是否有各种保障等)。
最重要的是不要太勉强及太辛苦,损害健康以至妨碍学业。在留学生中,兼职的人大约占留学生总数的 70% 左右,一星期里平均工作 15 个小时。
在大学的厚生课和内外学生中心为持有“留学”在留资格的留学生介绍兼职的地方。此外,在全国之公共职业安定所内也有为“就学”之学生介绍打工机会的。